第162章 舔王之王叶鳞。_玄幻:我天命反派,开局截胡女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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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2章 舔王之王叶鳞。

  [爱曲小说]

  “竟然是天鹏!”

  “金翅大鹏,什么天鹏,不过也是一类猛禽,苍南峰上谁还能征服这样的空中猛兽?”

  “你搞错方向了吧。现如今哪还能见到金翅大鹏啊!”

  “这里是圣地,什么异兽没有啊,这也没什么好稀奇的,当初我刚来时,见到一只双头熬都吓的要死,现在不也看过来了。”

  “蠢货,金翅大鹏是堪比神兽的上古凶禽,哪里会是圣地驯养的普通异兽可比。”

  有眼界不低的执事出言解释道。

  众人彻底听愣住了。

  他们睁大了眼睛,想要瞧瞧上面的身影,但由于实力有限,眼力不够,也只能悻悻然作罢。

  待金翅大鹏飞远。

  秦枫的身影飘然落下,随意的吹了声口哨,便让金翅大鹏自行飞离了。

  这些天,他虽然未做最后一步的冲关,但也时刻都未懈怠修行。

  因此体内的气海,已经到了自溢的程度。

  识海的魂府也被打磨的更加坚实,可靠,只待精魂被炼化入体。

  而按照正常的突破流程。

  秦枫应该先去圣地内的妖兽场挑选一头血脉不错,或是等阶极高的异兽作为元神的火种,也就是引子。

  具体炼化而成的元神强度,以及形态会以宿主的心念,提供的火种来展现。

  可以是自己,也可以是一柄斧头,一柄长剑,或是九臂灵猴。

  它们的形态不一,能力不一,在战斗中所起到的作用也就各不相同。

  比如武器类的元神,如尘天麟的小剑,就非常适合剑修。

  可以发动精神类的攻击,若敌方的元神强度较弱,就会被瞬间抹除,完成夺舍,只剩下一具躯壳。

  这般手段,极为可怕。

  而兽类的元神,就是妖兽种的演化,其能力繁杂多样,一天一夜也说不完。

  但值得一提的是。

  元神品质也有高低之分,只是未经他人的细化。

  仅是粗略的分为,次品,下品,中品,上品,极品,珍品。

  当然,元神的强度,可通过后天的蕴养,而逐渐发生蜕变,同样也不输给那些先天强横的元神。

  不过,这也只是极少数罢了,在武道界并不常见。

  “如今,只需要临门人一脚,我便可踏足魂府境。”

  秦枫轻声呢喃一句,径直走进了洞府闭关。

  他之所以没去挑选精魂,是因为在几天前就已经在猎兽场得到了金乌的残魄,也可作为珍品火种,在魂府中炼化出元神。

  “小东西,你可要听话点。”

  说着,秦枫盘膝在地,从储物袋里取出了金乌的残魄。

  虽说只是残魄,拥有金乌大神的一缕神韵,但也只够让它位列珍品火种行列。

  炼化的难度也会随之攀升。

  秦枫已经做好了苦斗的准备,毕竟灵魂之间的较量,不依靠外物,短时间内还真不容易征服一缕金乌残魄。

  真要说起来,金乌即便只是残魄,也要比寻常神通境巅峰高手的精神力强大无数倍。

  这也就是秦枫两世为人,融合了前身的魂魄,精神力比一般人强大,再加上后天通过拔剑术的锻炼,才有足够的信心去面对这样的神物。

  若换做他人,在炼化这等神物时,左右护法不得各来两位啊!

  搞不好,就得被反噬。

  到时候,元神炼化不成,反而成了一具空壳躯窍。

  “先试一试吧!”

  秦枫闭上眼睛,缓缓感受着手中炽烈无比的一团璀璨暖阳。

  在初步的了解过后,他开始渗透自己的精神力,与金乌的残魄交织在了一起。

  不过很快,那团暖阳突然化作一只三足金乌,腾空飞起,在空荡荡的闭关洞府内,燃起了熊熊大火,几乎是把整个石壁都给点燃了。

  灼热的高温,透过威言法袍,炙烤着秦枫每一寸肌肤。

  仿佛有无数的赤红烙铁,在不断的碾压他的体肤,发出嗤嗤作响的声音,冒起一团团白烟,看着着实恐怖。

  不一会,秦枫的身形就瘦了一大圈。

  但好在,他本就是天生近火,又有纯阳圣体庇护,只是略微受到了一些影响,并不妨碍他再度渗入精神力,与金乌残魄发生剧烈的碰撞。

  渐渐。

  他的嘴唇发青,脸色也惨白一片。

  金乌残魄比他相信的要难对付的多,几乎他每一次的精神入侵都被对方轻易抹除,几番下来,秦枫陷入虚弱,金乌残魄却依旧熠熠生辉,仿佛永远无法被磨灭的炽阳。

  “妈的,你跟我耗是吧?”

  轰隆。

  秦枫直接搬出了在秘境取得的龙晶,也就蕴养神魂的魂晶。

  足有小山大的魂晶,将秦枫的周身围满。

  就这样,他一边吸收着养分补充识海,一边强行炼化起手中的金乌赤阳。

  这一幕若是被外人见到。

  恐怕得直呼败家子,竟然糟蹋这么多魂晶,来补充魂力,简直是暴遣天物。

  要知道。

  魂晶的最大作用是蕴养神魂,而非补充魂力。

  天下能养魂的灵物,少之又少,因此它的价格同样不低。

  这世间,舍得这样海量浪费魂晶的人,怕是也只有秦枫一人了。

  便是那些大族的弟子,也只是一小块,一小块的吸收,且只为蕴养,而非秦枫这般,搬出小山般的大块魂晶,与所炼化的精魄搞内耗。

  真是豪的没有一丁点人性!

  ……

  这些天里。

  自从叶鳞从那秘境逃出了以后,就立马放弃了回宗的打算,前往了中原的某处禁地,再次展现了重生的优越性,提前截胡了不少的机缘。

  境界也得到了飞速的提升,接连突破到了神通八重天。

  不过,这并不是他去往中原的目的。

  不回圣地,是怕被秦枫借势压人,欺负到他的头上。

  而尘天麟与秦枫之间的生死大比,叶鳞是连看的欲望都没有。

  以他对林凡这一类挂比,所谓天命之子的了解。

  寻常的天骄,根本就不够看。

  试想一下,能轻而易举斩杀前世圣子的狗比,怎么可能会败给一个垫脚石一般存在的小人物?

  常言道,能对付挂比的人,只有更挂比的存在。

  叶鳞自认为,自己只算是,与天命之子沾上了一点边而已。

  他给自己定下的人生规划就是,尽量在前世那些天命之子,还没崛起前,就狂舔,做一只世间头号大舔狗。

  这样也能立于不败之地。

  以后,他秦枫若再敢欺负到自己头上,自己振臂一呼,六域八荒的圣子圣女,至尊幼龙,全是昔日挚友,那场面,直接七大门派围攻光明顶。

  什么揽月宗圣子。

  什么狗屁秦枫。

  通通都的被我无数个大爹踩在脚下。

  哎!

  唯独可惜的是。

  最让他寄予厚望的小儿子林凡,这么快就gg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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