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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庭上,气氛庄严而肃穆。
我坐在原告席上,身后是张律师,他神情镇定,信心满满。
被告席上,坐着我爸妈和温涛,他们三人看起来都憔悴不堪。
我妈的脸上没了往日的嚣张跋扈,只剩下深深的疲惫和一丝怨毒。
温涛低着头,双拳紧握,时不时地瞥我一眼,眼神中充满了不甘。
我爸则是一言不发,像一尊石像,只有他那双浑浊的眼睛,偶尔会闪过一丝晦暗不明的光芒。
李静没有出现在被告席上。她大概是想尽量撇清关系。
庭审过程并不复杂。
张律师首先出示了《城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》,明确指出房屋产权人是我温念。
紧接着,他递交了我爷爷的遗嘱复印件,以及我爸代签的那份关键协议。
“尊敬的法官,这份遗嘱清晰表明,被拆迁房屋的产权,依我方当事人爷爷温德海先生的意愿,由其唯一孙女温念女士继承。”
“在温德海先生去世后,其子温建军先生,在明知遗嘱内容的前提下,代为签署产权调换协议,将新房直接登记在温念女士名下,这进一步印证了遗嘱的有效性及温建军先生对此事的知情。”
说到这里,张律师打开了那支录音笔。
爷爷虚弱而坚定的声音,在法庭上响起,每一个字都清晰可闻。
“建军,我死后,这房子,必须给念念。”
我爸无奈妥协的声音也紧随其后:“知道了,爸,我答应你,房子给念念,都给念念。”
录音播放完毕,法庭内一片寂静。
我妈想说什么,被法官一个眼神制止了。
我爸的脸色铁青,他大概做梦也没想到,爷爷会留下这么一份“遗言”。
张律师趁热打铁,继续呈上我每个月给家里的转账记录,以及我爸妈和温涛在电话中威胁、辱骂我的录音。
“法官,这些证据足以证明,被告温建军、张岚、温涛三人,在明知房屋产权属于原告温念女士的情况下,通过隐瞒事实、欺诈等手段,长期非法侵占原告房产。”
“他们不仅将原告赶出家门,还以‘孝敬’之名,每月向原告索要三千元,总计十万零八千元,用于个人挥霍,甚至购买奢侈品,此行为已构成诈骗。”
“此外,被告温涛和张岚在言语中对原告进行人身威胁,企图通过舆论攻击等方式,逼迫原告放弃自身合法权益,更是对法律和道德的公然挑战。”
被告方的律师,面对如此铁证,显得异常被动。
他试图从“家庭纠纷”、“不知情”、“老年人记忆力衰退”等角度为我爸妈开脱。
但他提出的那些“远房亲戚”的证词,在爷爷清晰的录音面前,显得苍白无力。
我爸的律师还提出,我爸代签协议时,确实是想将房子归还给我,但后来“受了家庭成员的影响”,才改变了主意。
但张律师立刻反驳:“温建军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应为其行为负责。且录音明确表明他早在多年前就已承诺将房子留给温念,其后续行为,足以证明其侵占的恶意。”
最后,法官宣布休庭,择日宣判。
虽然没有当庭宣判,但我知道,我已经赢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