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险_穿成抱错文好运女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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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险

  阮林春带着桂花糯米藕去了平国公府。

  她觉得自己很宽宏大量了,虽然这小混蛋私底下给她使绊子,她还是遵守承诺——天底下可有她这般人美心善的姑娘么?嗯……虽然脸是差了那么点儿,勉勉强强啦。

  但是程栩却半点没有做错事的自觉,反而理直气壮的道:“你今天来迟了一刻钟。”

  两人并没约定好什么时候见,不过程栩一向作息规律,而阮林春也每每踩着点过来——敢情他都在心里记着呢。

  阮林春心道你又不给我发工资,难道得按时打卡?不过考虑到病人的心情,怕他抑郁,阮林春还是善解人意的道:“知道了,下次我会注意的。”

  程栩颇为意外,在他看来阮林春并非忍气吞声之人,有话也不会憋在心里,难不成真是……情之所感?

  喉结紧张地动了下,程栩不慎干咳起来。

  阮林春看他满面通红,忙拍着他的背为他顺气,又倒了杯水给他,一壁愁容满面道:“你似乎着了点风寒,那藕还是别吃了。”

  甜腻腻的,更不消化,还是净饿为宜。

  程栩这才注意到她捎来的物事,深红的藕片整齐码放在天青色碗碟中,中间嵌着雪白的糯米,再淋上香甜浓郁的桂花酱,看着便让人食指大动。

  他立刻做了决定,“我要吃。”

  阮林春:……行吧,瞧把孩子馋的。

  但是程栩的执拗还不在于此,虽然表达了进食的意愿,他自个却纹丝不动,只微张着嘴,跟船舷上立着的鹈鹕似的。

  阮林春:“……我喂?”

  程栩点点头。

  奇了怪了,没听说这人连上半身也不能动弹呀?念头刚一闪过,阮林春就听他道:“能动,怕脏了手。”

  阮林春看着他白皙修长的十根手指,连指甲都修剪得干干净净,可知这人洁癖到何种程度。与其等吃完了再费心打水来供他洗濯,还不如全程由自己代劳吧。

  为了整洁,阮林春还从袖中掏出一块雪白的丝绢给他系在脖颈上,像小孩儿进餐用的围嘴,这样就更万无一失了。

  程栩很满意——有时候他确实像个酷酷的怪小孩,那种少年气甚至不似这个时代的人。

  阮林春则是苦命的被包办婚姻的童养媳。

  童养媳夹起一块藕,填鸭一般喂到他口中,趁他吃得高兴,阮林春便问:“皇后娘娘的赏花宴,是你让人去说的?”

  这位爷虽不能动弹,可还有个与皇后交好的程夫人,程夫人又是一向最疼爱儿子。思来想去,也只能是这缘由——皇后都未必知道阮林春这个人。

  程栩瞥她一眼,“你不想去?”

  阮林春并非沉默寡淡的性子,自然也好热闹,且听闻御花园的景致天下独绝,她偶尔也想见识见识。

  但,总不能两手空空吧?阮林絮有鲜花,有美酒,她有什么?

  迎着她充满怀疑的目光,程栩从容道:“礼物我会帮你准备好,到时候你记得换一身衣裳即可。”

  看来他很嫌弃未婚妻每次过来都穿得灰扑扑的——说好的女为悦己者容呢?

  阮林春望着他,“那诗怎么办?”

  她可不会作诗,又有同出侯府的阮林絮在侧,众人难免得拿她俩比较。

  程栩眸中亮起星星点点的光芒,这让他看上去更添了几分鲜活气,“不如,让我替你代劳?”

  他虽未参加过乡试和会试,可这些年足不出户,除了看书再无别的乐趣,自是满腹经纶,区区一两首贺诗当然不在话下。

  阮林春断然拒绝,“不用,我自己会想办法,就不劳你操心了。”

  她若是也学着剽窃他人诗句,那和阮林絮有何差别?就算征得程栩同意,她也过不去良心上那坎。

  做人还是要无愧于己最好。

  程栩撇了撇嘴,颇有种媚眼抛给瞎子看的不忿,“随便你吧。”

  阮林春见他将一盘子藕尽数吃完,颇有些惊异于他的肚量,糯米本就是难消化的东西,这么干躺着可不行,因道:“世子爷还是起来走走吧,免得积食。”

  程栩面露窘态,阮林春为他按摩有一段日子了,但是从不提让他当众演练的话。程栩出于自尊心作祟,也不愿在对方面前出乖露丑。

  他淡淡垂眸,“没感觉,大概还得将养些时日。”

  阮林春却一针见血,“胡说,李叔明明告诉过我,上个月底还见你扒着栏杆在那锻炼呢,怎么反而退步了?”

  程栩白玉般的脸上沁出血色,怎么就忘了让李管事保守秘密?

  不对,阮林春几时跟府里的下人这般要好了?这么快就登堂入室,把心腹都给笼络过去了?

  阮林春知他怀疑,却是行得正做得直,“世子爷放心让我治病,我自然得时刻留心您的身体,李管事也不过在其位谋其职,怕有所疏失罢了。”

  程栩轻哼一声,到底辩不过她,窸窸窣窣地掀开被褥,小心的趿上鞋——李叔早已给他换上了一双整洁的布鞋,底下垫着厚厚棉絮,格外松软,也格外踏实——试探着在房中踱着步子。

  阮林春看他像看维密秀上的天使,“很好,慢慢来,不用急。”

  程栩鼻尖冒汗,才走了两步便气喘吁吁起来,毕竟比不得常人那样灵活,阮林春看他快到门口,却忽然一个趔趄,直直地栽倒下去。

  还好阮林春眼疾手快,及时搀扶住他,“要不要紧?”

  程栩嗅到她发间传来的馨香,脸更红了,这样近距离的接触,更使他注意到女孩子睫毛格外纤长,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,像元宵佳节时的灯笼。

  他说不出话,遂又捂着嘴咳了两声。

  阮林春只好重新将他拖回到床上去——还好这具身体是做惯了粗活的,气力远比寻常姑娘大出许多,而程世子虽然也算高大,但毕竟瘦得剩一把骨头,论起来未必比她重多少。

  阮林春也觉得自己太过着急了点,京中大夫都束手无策的病,怎见得她就能扭转乾坤?遂板着脸向床头道:“你还是好好歇一阵子吧。”

  程栩没看她,只将发热的面庞对着墙壁,“你那套金针呢,练得怎么样了?”

  阮林春:……

  这人好像很想被她扎呀?他有受虐癖吗?

  阮林春不敢吹牛,“尚在练习,非一朝一夕之功。”

  程栩唔了声,仿佛没话找话一般,让她去看穿衣镜旁的博古架。

  阮林春赫然注意到架上的青瓷碗盏,和被阮林红打碎的那只一模一样,难道这位世子爷竟会时间回溯大法?

  当然不可能,阮林春很快反应过来,必是程栩另托人订做了一件——原来他竟这样将她的话放在心上。

  阮林春只觉心里热乎乎的,想仿照西方礼仪给他一个吻,又觉得太轻佻了,程栩这么半躺着的姿势也不适合拥抱,只得用力握了握他的手,笑容可掬道:“多谢。”

  程栩被她捏得生疼,脸上却是霞光万丈瑞气千条,又觉得这样不够矜持,遂忙沉下脸,淡漠道:“无妨,举手之劳而已。”

  阮林春:……

  知道啦小傲娇。

  *

  阮林絮因为皇后亲自给阮林春下了帖子,自个儿倒生了两天闷气——这阮林春有什么本事,不就仗着未来婆婆是国公夫人么?平国公府想把阮林春推到幕前,也得看这儿媳妇上不上得了台面。

  别的不知,阮林春腹内一团草包是确凿无疑的。白锦儿从未教她识字,更别提作诗,等到了赛诗会,看她怎么交差,到时候吞吞吐吐憋不出半个字,别说她了,只怕连平国公府都会被笑掉大牙吧!

  谁叫人是他们挑的?

  阮林絮得意了一阵,重又发起愁来,早知道皇后存心跟月贵妃打擂台,她就该提前将那本诗集从空间里带出来,如今既要献诗,总不好背和之前一样的,况且,月贵妃也在旁边看着呢,定瞒不过去。

  阮林絮纠结了半个时辰,还是鼓起勇气将石莲台取出,用针尖刺破一滴血滴在上头,一阵头晕目眩之后,她便置身于熟悉的天地。

  还好今日气象尚算祥和,阮林絮心内一喜,正要去捡石桌上的书卷。然后,不过顷刻之前,天边阴云滚滚,雷声大作,凛冽寒风裹挟着刺目电光奔袭而来。

  阮林絮心中骇极,这两回究竟怎么了,倒好像宝物存心跟她作对似的!

  她顾不得许多,只想早些完事,遂快步走到桌边,准备速速带走那本诗集了事。然而,出乎她意料的是,那薄薄的一本册子好似嵌在石桌上一般,凭她怎么用力都纹风不动。

  眼看雷电已到跟前,阮林絮无法,只得匆匆撕去诗集中的一页,揣入怀中,好平安退出去。

  到了空间边界,一道奔雷呼啸而过,阮林絮刚抽出两条腿,电光恰恰打在门边。

  真是千钧一发,还好自己安然无恙。

  阮林絮松口气,正要将石莲台锁回抽屉,忽然闻到一股强烈的糊臭味。

  看着镜中人的身影,阮林絮难以置信——她的半边头发居然都焦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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