饕餮_穿成抱错文好运女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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饕餮

  李管事到底还是让那两兄弟“轻轻”将赵喜平从围墙放了下来——在他们看来力道微乎其微,可是对赵喜平而言,这种自由落地不亚于切肤之痛。

  幸而他平素打猎为生,体格健壮,哪怕遭受这般对待,也只是尾椎骨那儿隐隐作痛,余外并没有什么大的伤处。

  狠狠地咒骂了狠心的养女一回,赵喜平方才扶着屁股一瘸一拐地离去。

  李管事回去复命,就看到世子爷捧着少夫人惯用的那只彩釉青花碗,正在吃少夫人碗里的剩饭,模样着实可怜——不至于吧,他们国公府穷得连饭都吃不起了?

  看着李管事一脸三观颠覆,阮林春只好边揉肚子便跟他解释,“不是,是我自己吃不太下。”

  她胃口再好,也禁不起程栩这种填鸭式的喂法——瞧瞧,堆得都有小山高了,被她消灭了一小半,剩下的依然看着骇人。

  自作孽,不可活。吃不完的,当然还得始作俑者自己来解决。

  李管事为自家少爷掬一把同情泪,程家一向信奉食不过量睡不过钟,连老太太每餐也只吃七八分饱,少爷自幼是这么教养的,加之体有疾,脾胃也比常人弱些,再可口的饭菜,吃下去也味同嚼蜡吧?

  难怪世子的模样比吞毒-药好不了多少。

  李管事凭他一贯的忠心,自觉有义务替自己主子分忧,忙上前打算接下,“少爷,我不怕撑,让我来吧。”

  程栩却紧紧搂着碗筷,提防般看着他,“不行。”

  这可是少夫人的残羹,入了旁人的口,不就和间接接吻一样么?想想便无法容忍。

  程栩依旧慢吞吞地嚼着饭,“与其给你,还不如倒掉喂狗。”

  李管事:……所以您是将自己比作狗?

  哎,自从成婚之后,少爷真是越来越卑微了,可见婚姻是女人的仙宫,却是男人的坟墓——还不如像他这样一辈子单身的好。

  阮林春被这老管家盯得头皮发麻,好像自己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恶人,忙劈手从程栩手里将饭碗夺过来,“不许再吃了!撑坏了你,我可脱不了干系。”

  程栩在她面前一向是很听话的,默默点头,“好。”

  李管事就看自家少夫人施施然回了房,少爷也跟着进屋,只剩下一桌狼藉等他来收拾。

  所以,他就是个捡破烂的?唉!

  *

  因为程栩今天异常黏人,阮林春只得放弃去铺子里的打算,正好她忙碌了几天亦有些身心疲惫,不妨趁这个机会歇歇。

  本想找本书来看,可翻了翻书架上的那些大部头,没一本读得懂的,勉强看了两页,比她从前上高数课还累人。

  阮林春只好放弃当一名书香贵女的打算,懒懒托腮,望着窗外发呆。

  程栩倒是很有毅力地自得其乐,一会儿捋捋她的头发,一会儿碰碰她的肩膀,玩不腻似的。

  不知道是否所有男人都有类似的癖好,阮林春却不乐意被当成芭比娃娃摆弄,她要是妲己那样的祸水妖姬便罢,这副模样有什么值得成天厮守的?

  阮林春翻了个身,静静地看着他。

  程栩尴尬的缩回手,讪讪道:“你想不想去哪儿游乐?正好咱们都有空。”

  阮林春心说你哪天没空?但既是夫君邀请,她总得照顾自家男人的颜面,于是轻轻颔首。

  程栩便踊跃地提议,“不如去护国寺?那里天高气爽,素斋也不错。”

  还是他们曾约会过的地方——当然是他单方面的跟踪,可到底修成正果了嘛。

  阮林春摇头,“太高。”

  光爬山都得爬得累死。

  程栩:“……不如去玉带桥?桥下的荷花开得正好,听说游人如织,十分热闹。”

  阮林春仍是不肯,“太窄。”

  听名字也知道,那么小一块地,又人山人海的,保不齐弄出推搡事故——她的生意才刚刚起头,可不想在这时候见血光。

  饶是程栩再怎么才思敏捷,此刻也有些捉襟见肘,“要不然,咱们去逛街?”

  阮林春立刻兴冲冲地回应,“好啊。”

  程栩:……所以你还是想看看那两间铺子对吧?

  尽管妻子重视生意胜过与他,令程栩有些微微不悦,可想起两人初次见面就是在大街上——忽然便觉得意义非凡了。

  那时候她还是个面容寡淡的黄毛丫头呢,哪像现在,举手投足尽是风姿,叫人爱不释手。

  程栩恨不得用盒子将她藏起来,留待自己一人欣赏足矣,其他人远远看着都不行。

  当然这些话他是不会对阮林春说的,显得有些病态,在她面前,他始终要保持优雅贵公子的形象,绝不能失仪。

  殊不知在阮林春眼中,自家丈夫已经是个沙雕了。

  两人兴兴头头备车上街,程栩颇有点故地重游的感慨,很想像话本子里那样,小娇妻缠着他要糖葫芦,他拗不过再宠溺地买给她,以来换来对方千恩万谢——就算这副场景在外人眼里十分肉麻,他自己却是不嫌腻味的。

  无奈阮林春的心思全扑在生意上,何况这种小摊贩做的糖葫芦有什么好,酸唧唧硬邦邦的,还不如她亲手做的美味。

  阮林春拉着程栩直奔主题,先到了高掌柜的胭脂铺,满以为要费一番口舌,谁知高掌柜见面便笑着寒暄起来,“这位是世子爷吧?小的常听夫人说起您,如今方知闻名不如一见,真真是郎才女貌,一双璧人。”

  阮林春:……要不要这么懂?

  程栩那张冰封般的脸终于解冻,居然纡尊降贵要跟高掌柜握手——当然只是虚礼,他肯让人碰一碰他的衣角都算抬爱了。

  高掌柜也很识趣,根本他就没打算去碰世子爷的衣裳,因为做惯了胭脂生意,他那双手是在各色香膏香粉里泡狠了的,气味太浓,便成了腌臜,又怎敢以此惹得世子爷不悦呢?

  所以他只退后施了一礼,以十足诚意望着新东家和她的男人。

  本来还想留阮林春喝茶,阮林春却道:“不用了,我还得去王掌柜那里瞧瞧。”

  高掌柜便懂了,说是来视察生意,不过是让他们晓得程世子这号人物,日后方便打点——话说女东家的家眷该叫什么,老板夫?

  等出了胭脂铺子,程栩心情大好,“看不出来,这姓高的是个人物。”

  阮林春:……就因为人家夸了你两句,你就这样尥蹶子撒欢起来?眼皮子太浅了些吧。

  她哪晓得,程栩在意的不过是身份上的认同,难得高掌柜这样识趣,百般夸赞他们的相配,既如此,以后多多照顾这家生意好了——譬如宫里的采买。

  别说他徇私,世上谁无私心?这才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呢。

  等到了花坊,王掌柜同样如法炮制,不但恭维,还极力推荐程栩买些玫瑰和百合作为送给夫人的礼物,这俩象征着纯洁的爱情。

  阮林春不是很懂花语这种促销手段是何时出现的,倘若在这之后,那王掌柜还真是个天才。

  结果程栩一时兴起,把今天还未卖出的百合和玫瑰花都得包了,以致于两只手都抱不完,不得不放进马车的后车厢中。

  阮林春看着倏然间变得花团锦簇、还印着程家家徽的马车,心想还好国公爷不在,倘看见儿子这样任性挥霍,恐怕得当场气得半死——这王掌柜也是个奇才,连熟人都宰,不过,做生意这样尽职,阮林春还挺佩服他的。

  至于程栩嘛……阮林春看着身旁嘿嘿傻笑的家伙,觉得夫君的智商恐怕已经被浓郁的花香给冲散了。

  唉,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是傻瓜,她看男人也不遑多让。

  结果只好让赵大赶着马车先回家去,不然这么招摇过市的,想想都觉得堵心——她可不想随时被人行注目礼。

  程栩倒是如了愿,能够在阳光下肆无忌惮地秀恩爱,他试探着从袖中伸出手来,来握妻子的手。

  阮林春明显地僵了僵,她再如何不畏世俗,可到底在意世人的眼光——多难为情。

  程栩小声道:“就一会儿,我不会太越矩的。”

  阮林春心想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,面上紧紧绷着,手臂却老实地垂落下来。

  程栩这才心满意足翘起唇角,亦不敢太放肆,只是暗暗扣住她的小指,从外表看,就好像两人的衣袖被一根针穿在一起,剪不断似的。

  走了一段路,程栩忽然望着前方诧道:“那不是你哥哥么,他旁边的是……”

  阮林春循着他的目光望去,就看到阮志胤跟许怡人并排走着,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,外人瞧着似是偶遇,可从许怡人脸上的光辉来看,显然故意为之——不晓得是跟仆妇走散了,还是另寻了什么别的借口。

  阮志胤当然不可能撇开她不管,只能随身保护,可又怕影响这姑娘的清誉,便刻意避着嫌。

  一双脚时快时慢,都顺拐起来了。

  阮林春只能无力扶额,她大哥就是个锯了嘴的葫芦,在家里勉强称得上活泼,一到外头就跟泄了气似的,更别提面对女孩子了。

  许怡人千方百计想引他说话,简直比登天还难。

  程栩如今家庭美满,倒升起了做媒的念头,“不如,让我过去帮帮忙?”

  阮林春忙拉着他,“罢!罢!顺其自然好了。”

  她自己恋爱经验不多,因此凡事习惯从审慎的方面考虑,许怡人会否不满于家中择亲,才赌气找上阮志胤呢?倘若如此,那这桩姻缘不过一时冲动,注定不会圆满收场。

  当然这不过是她猜测,如是真爱当然更好,可那样的话,更不必外人来干预——她能代替阮志胤去许家提亲,可不能将人拖着去拜堂啊。

  但愿她大哥能学着勇敢一些,别辜负人家的一番心意便好了。

  阮林春刹住脚步,“这边我已看腻了,咱们去城隍庙一带瞧瞧吧。”

  程栩知晓她不想跟那两人撞上,免得尴尬,便从善如流牵着阮林春的手,避开熙熙攘攘的人头,一径往北边去。

  城隍庙当然没什么好瞧的,求子也该去拜观音,阮林春不过随口一说,才来到这个香火匮乏的地方。

  只是她却不曾想到,会在这里见到熟悉的人影。

  赵喜平手里捧着一个脏兮兮的冷馒头,不晓得是从谁脚底滚出来的,正自狼吞虎咽。

  一见到她,立刻勃然大怒,“你还想来看我笑话?”

  揉了揉酸痛的髋骨,上午时被扔得鼻青脸肿的情形仍历历在目。

  阮林春便笑道:“原来是您呀,我说怎么回事。”

  她对赵喜平倒是没有格外憎恨,这人虽脾气不好,动辄爱打人骂人,可也不是故意针对她,他跟白锦儿两个倒是绝配:一个跟原主并无瓜葛,却让原主受到肉-体上的磨难;一个表面上假仁假义,暗地里却包藏祸心,给予原主精神上的痛苦。

  如今白锦儿已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,可有渣爹庇护,阮林春也不便去找她的茬;至于眼前这位么……哪怕阮林春不动手做什么,他看起来也已够惨。

  活该!听说阮行止逼他休妻只用了二十两银子,不晓得是囊中羞涩还是存心看不起人,至少赵喜平感觉受到侮辱,难怪宁愿留在京城讨饭都不肯回老家去。

  此刻见到阮林春,他仿佛抓住一棵摇钱大树,凶神恶煞地上前来,准备好好算算这些年的账。

  谁知程栩一个箭步拦住,让他扑了个空。

  赵喜平看着面前轻摇折扇的潇洒贵公子,气势分毫不减,“您是哪位?”

  “不才正是平国公之子,姓程,单名一个栩字。”程栩说着,还抱拳施了一礼。

  赵喜平听到国公府几个字,心里也自有些畏缩,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他如今反正一无所有,不趁机讹上几个钱,还不如去蹲大牢呢!

  于是涨红了脸,梗着脖子道:“我不管你乘除加减,我今日只想讨个说法,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,难道国公府想抵赖不成?”

  程栩微微蹙眉,“这话好没道理,我夫人几时欠您银子?”

  赵喜平鼓着一对牛眼,“我养她十余载,吃的穿的,那一项不是我出的钱?嚯,如今她成了贵人,整日插金戴银,便可以不念生恩不念养恩,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。”

  程栩便懂了,纯粹是个撒泼的无赖,本待施以教训,阮林春却缓缓摇头,拉住他——国公府再如何势大,也不能草菅人命,况且,这姓赵的虽然可恶,可如今抱错之事闹得沸沸扬扬,外人眼中,他还真是个吃亏的那个。

  阮林春这厢便沉住气道:“你想要多少银子?”

  赵喜平舔了舔嘴角,目光贪婪,“不多,千两银子足矣。”

  那位指点他的姑娘说,光阮林春名下的铺子一月就有千两银子的收入,想来无非九牛一毛而已。

  这个数目确实不算太多,可一旦答应他,日后恐有数不尽的麻烦——人的胃口总是越来越大的,这赵猎户亦非知足之辈。

  阮林春可不想他再来缠夹不清,心念电转间有了主意,沉声道:“你若话说得在理,我当然不会赖账,但,你凭什么跟我要银子?”

  “就凭我是你爹!”赵喜平理直气壮,别说什么亲生不亲生,就凭阮林春曾是他名义上的女儿,这便是无可否认的。

  阮林春微微一笑,“好,怎么证明?”

  赵喜平怔住,这个还要证明?户籍么……户籍当然落在老家,这会子临时没法取来。赵喜平脑筋不转弯,只能简单粗暴的吼道:“废话!我是姓白的她男人,怎么不是你爹?”

  阮林春从前不是口口声声唤那婊-子为娘的么?如今虽已劳燕分飞,可毕竟做了当年夫妻,赵喜平既恨她,想起过往,又难免痛彻心扉。

  耳边阮林春的声音清晰传来,“原来如此,白氏曾经是你妻子,她的女儿,当然也可算成你的女儿。”

  没错,就是这个理!没想到阮林春绕来绕去又把话给绕回来了,赵喜平忙兴奋道:“你都知道,现在可以给钱了吧?”

  阮林春且不答他,故意卖起关子,“那请问白锦儿是我娘么?”

  她当然……赵喜平正要说话,忽然卡了壳,不对呀,两家当初是抱错孩子的,阮林春的娘亲,似乎是那位高贵的正夫人崔氏——当然如今已经和离。

  她跟阮家已经脱离关系,这样还算是阮家的女儿么?

  赵喜平自己倒被自己给弄糊涂了。

  阮林春继续循循善诱,“那请问白锦儿的女儿是谁?”

  赵喜平此刻已跳进她布置的思维怪圈,浑浑噩噩道:“是侯府的三小姐,现今嫁给大皇子的那位。”

  “所以你该找谁要钱?”阮林春提醒他。

  “当然是找三小姐。”赵喜平恍然大悟,没错,从一开始,最对不起他的就是白锦儿,与人有私,还让他当了十几年的绿头龟接盘侠——这笔账,他可得好好跟那对母女清算!

  理清了仇家,赵喜平正要离开,却不知何从何从。

  阮林春只好善意地指点,“三小姐名下有一家绸缎坊,一座酒庄,你喜欢哪一个?”

  没错,这些都是她们欠他的,活该连本带利讨回来。怀抱着熊熊燃烧的仇恨,赵喜平仍旧揣着那半个冷馒头,趿着破鞋,朝阮林春所指的方向疾步跑去。

  解决完眼前的麻烦,再看被迫目睹了一场好戏的程栩,阮林春嫣然笑道:“我是不是很厉害?”

  程栩只能无奈叹气,连个英雄救美的机会都不给他,老天爷要不要这么碍事?

  可事已至此,两人只得继续朝回走。谁知半路上忽然下起霏霏细雨来,程栩这才感激老天爷的厚爱,给了一对恋人共同撑伞的机会。

  擎着油纸伞在雨中缓缓漫步,任凭细密如珠的雨滴沾湿衣裳,彼此在窘迫中亲密对视,多浪漫呀。

  阮林春看男人满脸陶醉,却对程栩能随时变出一把伞的能力惊讶不已,他是小叮当吗?

  *

  另一边找到了人生宗旨的赵喜平当然不在意这点雨势,本来还在纠结该先去绸缎店还是先去酒庄,转念一想,两家铺子都该是他的,他又如何介怀?

  正好他如今又累又渴,不如先找个地方坐着歇歇,再畅饮几杯,那才叫一快事!

  于是大摇大摆来到阮林絮名下那间“醉瑶台”前,听名字就相当不错。

  自从灵泉酒打响名声后,这铺子已不再做平民生意,只供皇亲和各路达官贵人,如今见了这么个乞丐模样的人,掌柜早已沉下脸来。

  待要上前驱赶,赵喜平却乜斜着眼道:“你可得想清楚,我是你们东家亲戚,若打了我,你猜下台的是谁?”

  掌柜冷笑,“我可没听说东家有这门穷亲戚,哪来的混吃混喝无赖,还不快离了我这里,省得我惊动衙门!”

  赵喜平的胆子在阮林春怂恿下,早已膨胀得不知所以,那对奸夫淫-妇不干人事,活该受此报应!他如今不过稍稍讨点利息,这才是开始呢!

  眼看店家吆五喝六招呼伙计,似要围殴,赵喜平也顾不得什么体面了,大声嚷嚷道:“谁敢?我是她亲爹!”

  这个“亲”字当然是自作主张加上去的,白锦儿曾是他至亲至近的人,阮林絮又是白锦儿至亲至近的骨血,这么四舍五入,也和亲生的差不多。

  殊不知听在掌柜耳里却是另一番含义,阮三小姐的身份问题,他们约略知道一些,实在是扑朔迷离。白夫人到底是先跟了阮侯爷再跟那赵猎户,还是两人本就有旧,这都是说不清的,莫非戴绿帽子的不是赵猎户,而是阮侯爷?

  这么想想,阮三小姐的出身反倒存疑了。

  这赵喜平若不是有几分底气,怎敢公然上门,莫不是握着什么把柄?倘若他才是三小姐生父,而三小姐日后又肯认他,他们这会子把人得罪干净,不是自讨苦吃了?

  稳妥起见,掌柜先把人迎了进去,只是且不提钱的事。

  赵喜平也不着急要钱,而是催着让人拿酒来,要最好的酒,可不能拿些掺水的假货对付!

  掌柜脸色铁青,他们这里的酒就没有差的,哪一种不是价值百金?真是个孤陋寡闻的乡巴佬!

  灵泉酒如今数量稀少,当然是不宜待客的,掌柜的只好将上等女儿红取了一坛来,本以为慢慢小酌够对付个半天的,谁知赵喜平连杯盏也不用,只将嘴对准坛口使劲一吸溜,整坛的美酒便见了底。

  掌柜:……我滴娘也!这怕是个饕餮转世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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